园林绿化养护合同协议书 种植地怎么写
长期承包了其他村的土地,合同没经过村委会,对方能要回土地吗?
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农民,你的提问我简单回答:长期承包了外村的土地,没经过村委,现在能要回吗?我自己认为,你在外村承包土地,可能与每家每户写有合同,但是,没有经过村委会,现在他们想要回,是村里决定回收?还是农民以承包金过低要求要回土地?第一,如果村里决定在你承包的土地上留作其它用途,不管你的合同到期与否,都要规还,现在承包土地大多承包金是一年一结!第二,当时你包地时,农户认为承包金过低,你又不加价的,农户要回的,你可以按农户的要求,如果你不加价,就要按原价,因为你是在外村承包的土地,这个也不好说,俗话说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也考虑一下,在农村虽然依合同为法律依据,但是,要灵活运用啊!
根据本题表述,应该是长期转包了其他村的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没经过土地所在方的村委会备案,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对方能否有回土地,需要看转包方有没有违背合同或者违背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相关事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的承包方的权利中,承包法有权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互换和转让是使在本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这一条规定,即是土地流转,而土地流转不限于本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但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同时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在本题中,土地流入一方长期转包了其他村的土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只是没有向发包法,即土地所有权村的村委会备案。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合同后,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流转期内,不得要回土地。但是,如果土地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或者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那么土地承包方,即土地流出方,可以依法要回土地,单方面中止合同。
本题中,双方的流转合同没有经过土地流出方村委会备案,具有法律上的瑕疵。但是,最高人民***通过司法解释对这种情况作出了规定,认为该情形不能导致合同无效,应认可流转合同的效力,土地流转未向发包人备案只是在流转程序方面存在瑕疵,不能因此否定该流转合同的效力,但是,通过转让的方式流转承包经营权而未经发包人同意,其合同无效。
所以,就本题来说,虽然双方的流转合同因为未经发包法备案,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果土地流入方,没有违背合同规定的法律规定的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土地撂荒两年以上、或者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等问题,原土地承包主,即土地的流出方,不得借口未经发包方备案而中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这里须要说明的是你承包了别人的土地,但是并没有经过第三方公证。在农村里有很多都是这样的情况。因为都是临近的村民,也就是说相互信任才会这样做。
题主也不必担心,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对方要是反悔,当年的承包费可是攥在你手里的。二者是可以相互制约对方的。也不知道你说的长期到底有多长,如果当时也没有口头协议讲明承包的时限,希里糊涂的就这样了。那么对方收回自己的土地并没有违反原则性问题。因为在初时国家统一发放的土地合同人,本来就是对方的名字,无论怎样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
就以上几点:一,你的合同并没有讲明期限,对方可以收回。若是讲明承包时间了,对方要反悔,这是对方的不对。你也可以用承包费来制约他的行为。相信村委会的干部也会明辨是非的。这个合约是你和对方订立的,很多时候村委会也只能做个见证,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就算是经过了村委会,村委会并不会为了你们私人的协议而更改已经是备了当案的土地承包权。
二:题主讲的长期承包了其它村的土地,那么请问承包单位是那个级别。这里要讲的是在没有经过村小组的情况下从别的单位和个人手里二次承包以村组为单位的集体土地,本就对你不利。若对方要强行收会你也是很难阻止的。
如果你承包的是村集体的土地,合同没经过村委会,就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没有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属于私下签订的合同,那么合同无效,村集体可以收回你承包的土地。
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资产,可以对外承包,但是必须要按程序进行,按什么程序呢?必须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如不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村民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收回对外承包的土地。
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是从农户那里流转过来的,只要双方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且你在承包经营土地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对方不能要回土地,否则是对方违约,要负违约责任。
农户在承包到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决定所承包的土地是自己经营,还是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严格意义上讲,短期流转土地不需要向村委会备案,但是流转期限超过五年的需要向村委会备案,不过没有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也不能土地流转合同没有向村委会备案为由终止合同,收回已经流转的土地。
当然了,土地流转过来之后,必须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在流转的土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或者荒芜土地,如果有此情况发生,对方是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就算是对方不终止合同,村委会也可以强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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